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

臉書最吸睛 廣告力佳


對facebook來說,有兩種顧客需要被討好,一種是像我們這種「死忠」的使用者,另外一種就是支付廣告費用來支持facebook營運的廣告主。對使用者而言,使用經驗會影響我們對facebook平台的喜好程度,但是對廣告主而言,收視戶的「喜好」就必須要能夠衡量,以利評估將廣告投資在facebook是否真的划算。

報導中提到利用全腦神經學的測試方式,來評估消費者對不同平台的反應,我相信如果消費者對facebook的喜好程度整體評價最高,那把廣告放在facebook上對消費者來說便更有可能獲得青睞。不過個人認為,如果facebook能夠將廣告針對目標消費族群投放,獲得的成效將會超乎預期,對廣告主來說,這種吸引力應該比這份實驗報告更加動人。

畢竟除了基本資料外,我們也在facebook上分享了生活的點點滴滴,這些資料對於品牌或廣告主來說就像一本攤開的書,所有關於目標消費族群的資訊都在上面,只是該思考怎麼在不侵犯隱私權的同時,好好來加以應用。


資料參考來源:「研究:臉書最吸睛 廣告力佳。」---聯合新聞網
新聞文章:http://udn.com/NEWS/BREAKINGNEWS/BREAKINGNEWS5/6776710.shtml
相關文章、完整研究報告請轉連結:http://www.zdnet.com/blog/facebook/why-facebook-is-interested-in-your-attention-emotions-memory/6043?tag=search-results-rivers;item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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