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文章讓我想到之前文章中所提到關於BCG矩陣,報業不肯放棄經營模式,採用破壞式創新的主要理由,應該就是無法放棄廣告這塊金雞母。
設想,如果以消費者需求導向,改採小眾的媒體報導內容,豈不是也將廣告主分門別類,等於局限了自己的收入來源,應該不是傳統報業樂見的一件事。這也許能說明破壞式創新對現有品牌而言,不僅是拱手讓出穩定的獲利,還要努力開創新的收入,這對有穩定收入的老闆來說,實在很難以狠下心來破壞這一切,就像離開安穩的避風港,去挑戰下一個浪頭。
所以對品牌來說,沒有所謂的階段性成功,只有嗅著市場的變化,跟隨著趨勢的蛛絲馬跡來調整,才不會落入衰退、倒閉的命運。
資料參考來源:「美國報業的破壞創新為何不成功?」---動腦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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